兼职教师管理制度

2016-12-30 11:14 

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建设一支素质好、水平高、能力强、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,对于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共享,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,保证其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了进一步搞好学院建设,打造我院的精品专业,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,制订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:

一、聘任制度

1、兼职教师总人数不得超过本院专职教师人数的1/3。

2、兼职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。

3、对首次聘任的兼职教师必须经过试讲。

二、课堂教学管理制度

1、教学环节的管理。兼职教师必须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并按其要求认真制订教学活动安排,填写教学进度表、教学任务书,一式三份,一份送直属教研室,一份送学院,一份自留。

2、教学实施的管理。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、上课(包括习题课、复习课、辅导答疑、实验课等)。

3、实践教学的管理。按照学院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设计和案排实践内容、实践时间与实践方式,并组织实施。对学生的实践总结、社会调查报告进行批改。

4、教学质量的管理。院长和教研室主任要经常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,及时把有关情况报教务处并反馈给教师本人。

5、教学认定的管理。兼职教师必须接受院长、教研室主任和专职教师的听课与评估。

6、教学例外的管理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,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调课单,经院长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
三、教研活动管理制度

1、兼职教师要不定期的参加本院规定的教研活动,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,统一教学要求。

2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,不得任意变动,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增减时,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院批准并教务处审批核准后方可实施。

四、兼职教师的义务与职责制度

1、定期布置作业,并认真批改。认真做好作业讲评,帮助学生分析作业做错的原因。

2、认真答复学生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问题,对相对集中的问题要进行集中答疑。

3、按时上课和下课,做好学生考勤,认真填写课堂情况反馈表。

4、兼职教师负有按照要求提供考试试卷,批改试卷,学生成绩录入的责任。

5、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,并履行其义务后,经检查合格方可到财务处领取课程酬金,此时才算本学期聘用合同的解约。

二零一六年十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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